怎么换?她还没有想好呢。真把房子换成东西或钱交给何丽菁,那不便宜了这个第三者吗?要是不换,法庭若按丈夫的遗嘱把房子判给何丽菁,那不是让这个情敌如愿以偿了吗?林秋兰把陆建华找来商量,陆建华安慰她说:“你也别太着急,反正按史总留下的遗嘱,还有两个多月时间。但在满三个月的时候,一定要用那套房子换件东西给何丽菁,否则你这官司就输定了。”
林秋兰说:“真的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陆建华说:“倒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与何丽菁私下和解,叫她到法院去撤诉。”
林秋兰说:“我不想见她。”
陆建华说:“那就由我去找何丽菁谈,看她有什么条件。”
当天下午陆建华打来电话说,何丽菁坚持要么换东西给她,要么把房子给她,否则,还在法庭上见。
林秋兰也料到是这种结果,恨恨地说:“那好,我一定把房子换一件最适合她的东西给她。”
陆建华提醒说:“究竟换什么东西,那是你自己的事,我作为律师也不好干涉。不过,一定要符合法律程序,让何丽菁无空子可钻。”
接下来的几天,林秋兰一有空就皱着眉头想,那套价值三四十万的房子换什么东西好,既符合丈夫遗嘱,又不让何丽菁占便宜?这天她到菜市场买菜,无意中听到两个女人在对骂,一个女人骂另一个女人是破鞋,另一个女人则得意地说:“破鞋就破鞋,你家老公爱穿我这只破鞋,又咋了?”林秋兰脑海中灵光一闪,顿时有了主意。她急忙赶回公司,写了一则广告:
本人愿以一处宽敞舒适的住房交换一只女式破鞋,有意者请与林女士联系。
下面附有她的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她让打字员打印6份,亲自开车到城区几条主要街道的广告发布栏上张贴。
林秋兰以为,这广告贴出去后,不出三天,找她的人一定会打爆她的电话。谁知半个月过去了,竟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她又复印了几张贴出去,转眼又过去半个月,还是没人上门。
就这样,三个月的期限眼看就要到了,还是没人前来捡这个大便宜。这期间,何丽菁和律师不断到法院,催促尽快开庭审理;陆建华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拿着史有才的遗嘱给法官看,非要等到三个月期限满了才能开庭,否则他的当事人将有权拒绝出庭。
这边陆建华在法院为林秋兰尽量拖延时间,那边林秋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天她又复印了几张广告贴出去,回到家,门铃就“叮咚、叮咚”地响了起来。
林秋兰拉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一位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拎着一个鼓胀胀的黑皮包。见了林秋兰,他拿出一张广告,礼貌地问:“请问,你是这张广告的主人林女士吗?”
一见这广告,林秋兰喜出望外地说:“没错,这广告我贴了两个多月了,竟没一个人相信,你真幸运。请进来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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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第14期 一只破鞋作者:刘金泉字体: 【大 中 小】
走进客厅落座后,小伙子不好意思地从黑皮包里取出一只穿破了的女式皮鞋,自我介绍说:“我叫艾自新,在市慈善协会办公室工作。林女士,你不会像我办公室的那些同事说的那样,是在开玩笑吧?”
林秋兰神情严肃地从艾自新手中接过那只破鞋,轻轻放在沙发旁说:“我为什么要开玩笑呢?把黑皮包也留下,跟我走吧,去看房子。”
丈夫死后,北郊那幢房子的钥匙就落在了林秋兰的手上。前一段时间,何丽菁通过陆建华已把房内属于她的东西取走,林秋兰接着就将房内家具电器便宜处理掉了,落得个眼不见心不烦。当她带艾自新走进这三室一厅的套房时,艾自新惊得嘴巴半晌合不拢,说:“这房子是我的了?我不是做梦吧?”
林秋兰说:“小兄弟,这不是做梦,明天我就带你去办房产过户和公证手续。”
艾自新仍百思不得其解:“大姐,从小我就记住了老师的教导,要相信别人,要诚实善良。可我弄不明白,你用这么漂亮的一套房子,去换一只破皮鞋,究竟为什么呀?”
林秋兰轻叹口气,讲明了真相,说:“也许我这样做有点太过分了,可我这也是别人逼的。你是个诚实的人,也是最幸运的人。明天早上8点,我们准时在房管局门口见面。”
第二天,林秋兰与艾自新办好了房产过户和公证手续。做完这些,林秋兰一身轻松地回到公司。
五、知者开心
由于林秋兰没有按遗嘱将房子所换的东西按时交给何丽菁,市法院民事审判庭只好开庭审理这桩遗嘱官司。
情人向死者之妻索要遗嘱,这场官司轰动了汉南市。开庭这天,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市报和市电视台的法制专栏也派记者在现场采访。
原告何丽菁做了精心准备,不但花重金请了律师,而且还把在省人民医院当主任医师的舅舅请到现场做证人。她坐在原告席上一脸得意的样子,似乎对这场官司已胜券在握。
被告林秋兰走进法庭,身后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律师陆建华,他的到场不足为奇;奇的是那位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林秋兰与丈夫的情人打官司,请他来干什么?引起了在场人们的种种猜测。
审判长首先向原、被告宣读了法庭纪律,郑重宣布:“庭审开始。”
何丽菁的律师向被告林秋兰发难,要求被告当庭公布史有才第二份遗嘱,并予以兑现。
这要求合情合理,审判长表示支持。
在林秋兰的目光示意下,陆建华从公文包里取出史有才的第二份遗嘱,由法警转交给审判长。
审判长宣读了遗嘱,并让记者的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原告律师不失时机地问:“林秋兰女士,我冒昧问一句,你按你丈夫的遗嘱去做了吗?”
林秋兰沉稳地点点头:“是的。”
“这就是说,你已将房子换成了东西?”
“不错。”林秋兰又点了点头。
“换的是什么东西?能拿出来让大家亲眼目睹一下吗?”
林秋兰从座位上站起来说:“原告律师的话正合我意。我之所以等到今天这种场合,才将换得的一件东西交给何丽菁小姐,就是遵照我丈夫生前的遗嘱,把东西郑重地交给她。我认为,这种场合才是最郑重的。你说对吗?”
原告律师不耐烦地一挥手说:“既然你觉得这儿交最郑重,那你就快把东西交给我的当事人吧!”
“好!”林秋兰拎起随身带来的黑皮包,在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缓缓地朝坐在对面的何丽菁走去。她一边走,一边从黑皮包内掏出个报纸包。到了何丽菁跟前,“咚”地将纸包放在桌上,说:“这就是我用三室一厅的房子给你换的东西,如今我郑重地交给你了。”没等何丽菁反应过来,林秋兰回到被告席上,做了个很潇洒的手势说:“请你当众打开看看好吗?”
何丽菁见到纸包惊喜不已,她以为纸包里这件用价值三四十万元的房子换来的东西一定是个宝贝,十分得意地说:“打开看看就看看,我早就想知道大姐给我换的是什么东西哩!”
此刻,法庭上下鸦雀无声,人们的目光不约而同盯在何丽菁的手上,剥去两层报纸,一只穿破的女式皮鞋呈现在大伙眼前。
“啊,一只破鞋!”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连坐在台上的法官们也禁不住捂嘴偷偷地笑了。何丽菁顿时气得嘴脸变成了茄子色,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晌说不出话来。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她的新欢如坐针毡,站起身低着头溜出了法庭。那个从省城赶来为外甥女作证的许主任,也是一脸的尴尬……
“不!我不相信,一只破鞋能换那套价值几十万元的房子!”
何丽菁歇斯底里的哭叫声,提醒了原告律师。他气急败坏地说:“这是一场骗局!一定是被告随便从哪儿找来一只破鞋,糊弄我的当事人。”
陆建华针锋相对地说:“我反对原告律师诬蔑我的当事人。为了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作假,我们不仅带来了换房的一切手续,而且也将新的房主请到了这里。”说着,他指着台下的青年男子:“他叫艾自新,在市慈善协会工作,请审判长允许他谈一下换房的经过。”
艾自新从容地走上证人席,一口气讲完了换房的经过,说:“直到现在,我还以为是在梦中,但这确实是事实。我的同事都很羡慕我,因为他们也和我一样看到了广告,但他们都认为这是个恶作剧或是个骗人的圈套,我却不信。在这里,我要感谢林女士,是你成全了我们刚成立的慈善协会,让我用妻子的一只破鞋,换了一套大房子。需要说明的是,我有房子住,林女士换给我的这套房子,我已决定捐献给慈善协会,作为协会筹到的第一笔善款,用它去帮助最困难的人。”
艾自新的话刚讲完,旁听席中就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记者也纷纷把镜头对准他拍个不停。只听他继续说:“在换到房子之前,我与林女士互不相识,非亲非故。如果法庭调查到我与她沾亲带故,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审判长看过公证书和房产过户手续后,对何丽菁与她的律师说:“原告,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原告律师还想作最后努力,说:“审判长,被告把一套价值三四十万元的房子,换成一只破鞋,这不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呀!”
审判长问林秋兰作何解释,林秋兰说:“这确实不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可是我丈夫的遗嘱上,只说把房子换成一样东西,并没有说要等价交换呀!”
林秋兰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也许,今天在场的各位,对我用一套价值三四十万的房子换了一只破鞋的做法很不理解。的确,从经济价值上说,一只破鞋根本不能和一套房子相比。但是,想想我的丈夫生前为他的情人付出了许多,而他的情人却是那么无情,在他遭遇车祸面对死神最需要她时,情人却把他扔在急救室里另寻新欢去了。幸好,他生命垂危时留下了这份遗嘱。我想,我用那套房子换这只破鞋,送给他的情人,最能代表他的遗愿。”
旁听席上又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何丽菁和她的律师还有那个许主任再也呆不下去了,不等法庭最后判决,一齐起身准备溜走。审判长见了也忍不住幽了她一默:“哎,原告,别急着走,判决书这会儿你不要,回头我们给你寄去就可以了,可你要的东西,人家郑重给你了,你得好好拿走啊!”
“哈哈……”在全场哄堂大笑中,何丽菁狼狈不堪地跑出法庭,她前脚一出门,后脚就有人笑骂道:“呸!破鞋一只,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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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第14期 延伸爱情作者:李民洪字体: 【大 中 小】
刘敏、张晓红夫妇结婚10年,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去年开始,刘敏迷上了上网。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知何时起,张晓红也成了“网虫”。两人对家务作出明确的分工,晚上在各自的房间拨弄电脑,互不干涉。
这天,刘敏进入了“浪漫聊天室”,只见“网虫”正在对“婚外恋”问题进行唇枪舌战。他忍不住发话了:“嗨,大家好!我叫‘时髦’,我认为婚外恋并不一定是坏事,但应当坚持婚姻必须稳固,爱情可以适当延伸这一原则。”
“有道理!”名叫“孤芳”的网友插话了。
有同志了!刘敏兴奋地敲击着键盘,“咬”住“孤芳”不放。
两人越谈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一会儿,他们便开始单独聊天了。下线时,他们毫不犹豫地答应对方明晚“不见不散”。
从此,刘敏与“孤芳”每天晚上都会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聊天到子夜。刘敏将自己“神话”后的形象告诉了“孤芳”,他也得知“孤芳”是一位年轻漂亮、温柔大方、感情丰富的女性,而且家住本市城区。
这天晚上,刘敏终于忍不住问:“我开始讨厌水中月、镜中花似的爱情了,我真想与你见一面,你是什么意见?”
“我也想回到现实中来。”“孤芳”答道。
“太好了?选你梦中的他明晚8点正手里拿着最新一期的《知音》杂志,在人民电影院门口等着你的到来。”
“好!最新一期的《知音》杂志是我们的信物,不见不散。”
第二天晚上8点正,刘敏怀着与张晓红第一次约会的心情兴致勃勃地来到人民电影院门口,远远看见一个魔鬼般身材的年轻女子黑发披肩,穿着红色上衣和米黄色的下装,手里还拿着一本杂志,正背对着自己东张西望,样子像是在焦急地等人。他心里乐开了花,走上前去,用颤抖的声音问:“你是‘孤芳’吗?”
那女人慢慢转过头,笑吟吟地说:“‘时髦’,你还欣赏我这‘孤芳’吗?”
刘敏顿时傻眼了,这女人竟然是张晓红!
张晓红脸似桃花,温柔地说:“你虽然用化名,但你在网上对我说的在10年前已深深地印在我心里了,难道我会不知你是谁?”
“你是我爱了10年的女人,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啊!”刘敏嘴里虽如此说,但心里却想:怎么网上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呢?怪事!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4月TOP 《故事林》
>>> 2005年第14期 出租情人作者:刘六良字体: 【大 中 小】
这天,我在网上漫游,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叫“情人出租”的网站,好奇地进去一看,竟然真是有“情人”对外出租!网站首页上细数了当今社会上“情人”盛行的现象,据统计现在有三成以上的已婚者有婚外情人。但此现象也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如离婚、家庭暴力甚至情杀。尽管如此,仍然有不少人跃跃欲试,虽然不想离婚也想找个情人新潮新潮。这个网站就是迎合这些人的心态,推出了“情人出租”业务,这项业务的宗旨是在不破坏家庭的前提下,满足已婚者想有情人的愿望。
哇!这不正适合我吗?我结婚都快5年了,与妻子的甜蜜感也越来越淡了。眼看快要迈进三十的大门,美好青春渐渐远去,但整天忙忙碌碌又事业平平,加上时时监督在一旁的妻子,想找情人也是有贼心没贼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潇洒了。如今有了这样的机会,我何不试上一试?
于是我仔细浏览了网站的栏目,了解具体细则。网站有各种类型的男女照片上千张,需要付费才能进入挑选自己想租到的情人。挑中一个须付费200元,可以做自己一天的“情人”。但特别声明的是在这里供职的都是正派人士,绝非色情从业者,选中的情人是“卖艺不卖身”,所以雇主不能要求同“情人”上床,但在其他方面完全称得上一个合格的情人。
我想这也可以了,像我这样“包二奶没款,泡外遇没胆,找三陪又怕传染”的,能找个这样的“情人”刺激一下男人不安分的神经,也就可以了。
于是我汇了200元到网站指定的账号上,得以进入网站的加密网页。我从其中的几百名女性照片资料中挑选了一位名叫琳琳的女孩,通过网站我们双方约好见面了。
琳琳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长得十分漂亮,若是以往我也只有偷偷看她的份,可现在她成了我的“情人”!我们一起去逛街,琳琳十分大方地挽着我的胳膊。身边有这样一位漂亮女孩依偎,不少人冲我流露出羡慕的目光。我们的关系也迅速发展,在一家咖啡屋里,邻座的一对情侣亲密接吻,见我羡慕地看着他们,琳琳搂住我温柔地说:“你闭上眼!”
我的心“咚咚”直跳,听话地闭上眼,感觉琳琳那柔软的嘴唇温柔地吻到了我的脸上。
哇!我像坠入了云里雾里,这200元可真值啊,琳琳那红唇吻在我脸上的感觉,令我久久回味不尽。
有琳琳陪伴,我觉得这一天过得异常的快。天黑了,我意犹未尽地和琳琳道别:“以后我再约你出来好吗?”
“你还会再约我吗?”琳琳笑笑,“我们这里有这么多漂亮女孩供你挑选,你会总约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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