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试以这个仪式的几个动作为例,逐点分析这里面所蕴含的“文化”意义:
1.座位。这是这个仪式开始的第一步,和其他几个动作一样,它表达的是杰弗逊以及一代开国元勋们对新制度的理解和想象。当华盛顿走进议会大厦时,没有人给他献花,也没有听到议员们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的号子。他只是在议员的对面获得了一个普通的座位。这个座位没有安排在议员席里,更没有人自动让出中心座位,以营造一种众星拱月、“紧密团结”的氛围,而是让他静静地落座在“议员的对面”,这显示了美国人的政治智慧。因为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国会是一个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而军事首长则是隶属于行政分支的武装力量。美国人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代表民意的“代表”最后竟和军队勾结图谋不轨,因而军事首长和民选代表勾肩搭背、亲切握手的喜气洋洋在这个仪式里就只能付之阙如。
2.鞠躬。这是整个仪式里最核心的动作。杰弗逊以及一个新生国家对军政关系的思考几乎全包含在华盛顿的一鞠躬里了。它象征着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也就是从那一鞠躬开始,美国的军队便严格地置放在了国家之下。军队不得参与镇压国内百姓,它只是民众用来抵御外敌的工具,即只能对外,不能对内,甚至以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动用军队维护国内治安是违法的。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美国人就明确了这样一个理念:一个国家是不能靠武力来管理的。这样,一个打下江山的人就没有顺理成章地“坐江山”。事隔多少年,仍然使我感到莫名惊诧的是,当时包括华盛顿在内的每一个人都似乎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
3.还礼。这是整个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因为既然华盛顿的鞠躬表示的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那么由文官组成的议会就再不能“鞠躬”了,否则就成了“多头政治”。而议员们手触帽檐还礼,只是为了体现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他们没有我们通常见到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诚惶诚恐,也没有万能的救世主将权力下放给草民的感激涕零。既然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是天赋的,那么,你把人民在非常时期自愿让出的部分权利还给人民就是天经地义的。这用不着解释,也用不着感激,要感激也只能感激上帝,只需手触帽檐象征性地表示一下礼貌就可以了。
第二天上午,华盛顿就离开了安纳波利斯,回到了弗农山庄,在自己的葡萄架和无花果树下过起了一种心满意足的乡绅生活。
从那以后人类历史上又举行过多少英才霸主的加冕仪式,恐怕谁也说不清。但相信用不了多少年,所有这些仪式,包括大大小小的宣誓、效忠、集会、游行、磕头礼拜,言不由衷地举拳头、呼万岁,都将湮没无闻,唯有这个仪式会永垂不朽。它将会和苏格拉底的慨然饮鸩,布鲁诺的身被火刑,巴黎人攻下巴士底狱一样,被人们长久记诵。
这就是这几分钟的意义,也是华盛顿对世界的意义。
联邦还是邦联?这是个问题
华盛顿将军向议会交出了军权,将军就由大陆军总司令变成了一介老百姓,这支功勋卓着的大陆军也被遣散,原来种地的还种地去,原来教书的还教书去,原来打戒指的还打戒指去,没有抚恤金,以后国家要是召唤你,你还得来。为国家打仗是你应尽的义务,你是这个民族的一分子,你应该打仗,但没有抚恤金,更不会给你分一个小楼,再给你娶个小媳妇。国家没钱,打仗的钱还是借的呢。所以总司令跟部下见面时,动情地说,我相信你们在战场上是好战士,回到社会上是好公民。该干吗就干吗去吧,没钱给你们。
美国军队由3万人裁到了80人,负责看守财政部金库。财政部金库里有大量债券,没有现金。部队遣散,将军归隐,这时候出了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到底是一个联邦,还是一个邦联?联邦英文是Federal,我们看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是FBI,F就是Federal,邦联加上Con,Confederation。中文翻译得很巧妙,联邦是强调“联”,各邦联成一国;邦联是强调“邦”。当时的美国是个邦联,他们认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着压迫,原来我们13个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他推翻了,现在如果上面再来一个中央政府,不还是有个婆婆管着吗?所以大陆会议只有立法的职能,没有行政职能。当初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邦联什么样?听说过独立国家联合体吗?苏联解体之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这是一个典型的邦联,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没有一支统一的军队,各国各自为政,这就是邦联。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联应该是英联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这些国家听英国的吗?不可能!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是英联邦成员国。
松散的邦联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北卡罗来纳州的货物运到南卡罗来纳州得交税。美国独立战争参战的大陆军是由民兵构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独立战争时经常出现这一幕,大陆军主力集结,到南卡跟英军决战,突然间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为英国人打北卡了,我得保卫我家乡去,这是我的义务。我穿的军装,拿的军饷,扛的枪都是北卡人民出的血汗钱,那儿烧我们家呢,我能不回去吗?要不然独立战争怎么打了六年?打完仗之后各州借的钱各州还,南方各州比较富裕,很快欠款还清了,士兵的抚恤金发下来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当兵的就不高兴,为什么同样为国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条胳膊,他们有抚恤金,我就没有?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谢司领导了起义,要军饷,实际上就是叛乱。
有部宪法好办事
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华盛顿做国王或者皇帝。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他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于是他把各州的代表请到费城,咱开会商量商量吧。12州代表齐集费城,有一个州没来。为制定宪法,代表们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坐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最后找到一个利益的契合点,于是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比如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则应该是在上车之前就制定,票价按道路的远近算。一上车你反悔了,咱按体重算钱,这就没法弄了。美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权力。美国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
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不是中央集权,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棕的、蓝的、黑的,大盖帽、牛仔帽、盔式帽,各种各样。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只有那种跨州的大案,才由联邦特工来侦破。一般中央不干涉各州执法。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我在死刑州杀了人,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死不了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引渡犯人,引渡就是让我送死去。国与国之间才用引渡,美国州与州之间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枪毙,有的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更是各州自便。里根总统时想取消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个教育部干吗?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取消得了。美国人开玩笑说,美国最小的州——3000平方公里的罗德岛州州长上厕所,冲进去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儿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琢磨你省长哪有总理大,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它没有集权的概念,总统跟州长没可比性。
第二个特点,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实践了三权分立的宪法。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名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员应该有100个了,但是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参议员的任期是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是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实际上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由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众议员,现今美国是435个众议员,任期是4年。这样,今天美国拥有投票权的国会议员是534个。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终身,到死算。里根总统时代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98岁了,那哥们儿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儿当法官。什么事应该老头儿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欧洲、美国你见过年轻的法官吗?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者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都背下来,那没用,你就是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没有法律规定,你以前审过的成例就可以作为依据,以前怎么审,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
行政权属于总统。美国没有总理,总统跟总理是一个人,既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又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美国国务院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美国第一届联邦政府组成的时候,内阁只有三个部:财政部、战争部、国务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政府越小老百姓的负担就越少。
总统应该怎么干
1789年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蝉联两届,还能接着往下当,只要有人选你就可以继续。有没有人选他?当然了,都不用选,谁敢跟他竞争?但是华盛顿将军说,我为国家服务了八年,没有任何功劳,犯了不少错误,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要给后来人以改正我错误的机会,如果我的错犯得太多就改不过来了。
华盛顿将军之后,继任的是副总统亚当斯。亚当斯就干了一任,再竞选的时候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两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他干完了两任,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任干几任。但是杰斐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任也不干了。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任。你再牛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任就下去了,你觍着脸在那儿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四任。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四任也没人说,干满了三任,第四任当上不久就死了。
二战后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两任,甭管克林顿怎么优秀,布什如何糟糕,只能两任。我记得克林顿那会儿,非洲有一个国家叫扎伊尔,现在改名叫刚果(金),那个国家的独裁者叫蒙博托,被反政府军推翻了,当时在非洲是挺大的事。克林顿总统评价说,我上大学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律师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州长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总统的时候他依然是总统。你干的时间太长了,你什么时候落山啊?我要想当总统就只能把你干掉。你要是四年、八年乖乖滚蛋,我用得着干掉你吗?所以民主不光对人民有好处,对统治者也是一种保护。我对政府不满,我上法院告它去。总比在政府门口扔石头,把办公大楼烧了强吧,法院判下来不定谁赢呢。
第3节 一通折腾,回到起点
缺心眼的“三等级制”
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总统那一年,法国爆发了大革命。革命前的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欧洲大陆上排第一,虽然法国工商业在欧洲首屈一指,但它的农村资本主义很薄弱,不像英国和美国。我们一想到法国最有名的产品,马上就有答案:葡萄酒、香水、LV,以奢侈品为主,所以法国的工商业是在欧洲大陆首屈一指的。一个LV包最贵的时候能卖到三十几万美元,这个东西出口当然挣钱了。法国奢侈品的制造、生产、销售跟农村关系不大。英国圈地运动,农村彻底资本主义了。美国的种植园种小麦、咖啡、棉花,这些东西都是为了拿出去卖的,都是商品经济,法国就不行了。所以法国在早期资本主义发展时代,落后于英美两国,跟它的工业结构有关,它的工业结构是丝绸、制瓷、香水,这些东西对于瓦解农村自然经济所起的作用很小,跟中国明清时期一样。
法国的封建专制等级森严,第一等级是教士,第二等级是贵族,第三等级就是一切平头百姓。除了教士和贵族,剩下的都属于第三等级。资本家是第三等级,要饭的是第三等级,工厂老板和他的雇工都属于第三等级。前两个等级穿齐腿的短裤,长筒袜,高跟鞋,戴着假发,抹着香粉。第三等级是不允许穿短裤的,而是要穿长裤,被讥称“无套裤汉”。无套裤汉的主要成分是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店主和其他劳动群众,也包括一些富人。他们是城市革命的主力军,是大革命中几次武装起义的参加者。法国的国王公开说,第一等级用钟声为国王服务,保佑国王长命百岁;第二等级用宝剑为国王服务,就是三个火枪手、三剑客这些人;第三等级用钱袋为国王服务,就是纳税的。两个等级占法国人口的3%,第三等级却占97%,所以这个制度缺心眼,你让这么多的人恨这么少的人,一旦这么多的人翻脸,这么少的人就肯定完蛋了。
中国传统制度为什么那么牢固?就是因为士农工商这四个阶层的身份是可以互换的。农民参加科举,便可以成为士,“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你读书科举不就做官了吗?不一定非得造反。所以朝廷努力扩大统治阶层。从宋朝开始,科举做官的人60%是白丁子弟,查三代连个秀才都没中过,你想官二代用得着读书科举吗?所以净是白丁子弟读书做官,统治阶级的队伍就越来越稳固。
法国这个制度就很缺心眼,凭什么我们97%的人纳税,那3%的人整天就敲钟、耍剑?太欺负人了!所以法国的革命很容易成功,资本主义发展受到专制制度的阻碍,不革命的话,第三等级的身份就没法转变。
国王开会想赖账
当时统治法国的是波旁王朝,革命前的最后一个国王是路易十六。路易十六是法国历史上有名的锁匠国王,不理朝政,整天修锁、修表,跟明朝天启皇帝有得一拼,那是“木匠皇帝”,这是“锁匠国王”。路易十六结巴,不愿意见大臣,整天就是修表、修锁,他宣称欧洲没有他打不开的锁,革命时他被抓住关在监狱里,要上断头台了,那锁他也没打开。他的王后是奥地利公主玛丽?安托瓦内特,特雷西亚女皇最宠爱的小女儿,从小惯到大的姑娘嫁给人家做王后,你想这能是好人吗?玛丽王后花钱就跟撒传单似的,债台高筑,根本没有数字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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